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售后服务|Service
移动电话机主机自购买之日起一年内,若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,消费者可凭发票及三包凭证在维修点享受免费修理服务.
移动电话主机自购买之日起三十日內,若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故障,消费者可凭发票及三包凭证在原购机处免费更换相同移动电话主机.
移动电话主机自购买之日起七日内,若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,消费者可凭发票及三包凭证在原购机处免费换退货.
移动电话机附件在三包期内(电池六个月:外接有线耳机三个月:充电器、移动终端卡、数据口卡一年),若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,消费者可凭发票及三包凭证在原购机处免费更换移动电话附件。
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移动电话商机,不实行三包,需收费进行修理:超过三包有效期的,无有效发票及三包凭证的、三包凭证上的内容与商品实物标识不符或涂改未按说明书要求使用/维护/保养造成的损坏的、使用不当的损坏的、非授权的维修或拆人为损坏、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、进液、摔坏、震裂等。 |